2-3 以製造法分類
纖維以製造法來分類,則如以下所列:
我們日常使用之纖維是我們的祖先根據:
•可確保充份滿足的量。
•其性能大約可滿足需要。
•廉價而取捨、選擇的結果。
人造纖維出現以後,已有設計纖維性能的構想,但由於逕對纖維需
求之〝理想性能〞還不很明確,所以纖維性能設計的思想還不普遍。但
是對於纖維技術者所要求之目標是:
具備有使用者要求纖維性能設計生產能力者,亦即:
•能賦予纖維更高性能之加工技術。
•能以更高速來生產之加工技術。
•開發高品位(高均質)的製品商品之技術。
為達成以上目標,纖維技術者應認識:最終製品係纖維集合體。例
如:原料高分子的平均分子量、分子量分佈、平均組成、組成分佈、纖
維之構造、結晶組織與非結晶組織的關係、極性基分佈等均影響紡紗及
其各加工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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